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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博亚太诉腾讯侵权 微信陷"专利侵权"纠纷
2013-04-13 12:07:02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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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腾讯微信是否收费的问题还悬而未决,微信又惹了一项新官司。有一家名叫创博亚太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将腾讯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腾讯公司旗下的微信,侵害了自己公司的发明专利权。目前,这起案件已经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并将于5月8日开庭。
    公开资料显示,创博亚太公司的母公司创博亚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经于两年前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业务包括:电信运营商提供应用平台以及移动支付解决方案。
    据创博亚太公司介绍,腾讯公司出品的微信,涉嫌侵犯公司的一项技术专利。这项专利名叫"提供与位置信息相关联的在线黄页电话簿的系统和方法",是创博亚太创始人侯万春于2009年5月21日申请的发明,并在2011年7月2日获得专利权。据了解,腾讯微信的某些功能,比如"附近的人"、"微信公众账号"等功能,与创博亚太的专利相冲突。而且,从时间上来看,腾讯推出微信的时间则是在2011年1月21日,比创博亚太发明这项技术的时间要晚。
    事实上,创博亚太与腾讯微信的纠纷不仅仅在专利问题上,同时还有"微信"商标的归属问题。尽管微信拥有超过3亿用户,但"微信"商标权目前并不在腾讯手中。
    早在2010年11月12日,微信出品之前,创博亚太率先申请了微信的商标,并开发了创博亚太科技微信系统。据了解,这一微信业务主要是对手机主叫业务进行服务,比如手机上显示来电归属地、主叫方信息业务。但在2011年11月,该公司收到微信商标异议,进入再审阶段。
    此外,北京联智昭阳文化传播公司提前腾讯公司一周,抢先申请了编号为9060881的"微信"商标,导致了目前微信商标呈现"三足鼎立"的状态。
    创博亚太的诉讼代理人、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宝勇向经济之声记者介绍了这次诉讼的理由。
    王宝勇:我们现在已经有国家正式授权的专利,现在使用的这个基本上符合专利要求保护范围的特征,所以我们基本上判定它是属于侵权的。如果我们不去主动维护商标和专利的知识产权,那我们面临的损失就非常大。
    记者:根据哪些原因判断他们是侵权?
    王宝勇:现在维权系统渠道很方便。我们的专利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之后,可以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网站上查到,在专利授权的技术文件里表明了具有哪些特征,现在又在有人使用这样的技术,就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侵权。
    而被诉方--腾讯公司则对创博亚太公司的诉讼请求不予置评。
    腾讯公司:这个事我们现在没什么好说的,比如如果诉讼,那我们就更加不方便对外发表言论了。
    今年年初,高盛对微信给出了上百亿元的估值。如果"微信"商标失守,腾讯将损失巨大。据了解,目前腾讯更倾向于让国家商标局将"微信"像"微博"那样认定为通用词,这样任何一方都无法拥有"微信"商标,腾讯也可拥有腾讯微信的商标。
    但是到现在为止,结果仍无音讯。移动互联网产业联盟秘书长李易认为,"有没有实际的产品,对于专利官司的影响非常大"。
    李易:据我所知,在陷入行业专利这件事之前,在中国内地没有类似的产品。如果做了储备或已经发明出来了,应该推向市场,好像目前来说是没有。另外,相关披露里没有提出它什么时间推出产品,这对打官司是非常重要的。
    记者:最终有没有产品对于这个专利权之争会影响非常大?
    李易:当然,在专利管理市场会在一些反讼的时候提无效专利,其实根本没有在市场上出现。台湾的唯冠公司和美国的苹果公司在iPad商标上之争时,苹果公司反诉的时候提过,后来唯冠公司还专门拿出了当年设计原形的机器,说这个就是我准备推向市场的东西,这个对打公司来说非常重要。
    李易表示,他对创博亚太公司诉讼的动机持怀疑态度。
    李易:现在对于专利是这样,一是自己本身产品已经出来了,在推出市场之前,怕别人来抄袭我,提前把这个注册成专利,还有一种就是我根据就没有作出这个产品,或者根本就没想做这个产品,只是出于一些规划,申请一些专利,等着将来有一天,一些企业也走到这条线上,通过转让专利的形式来获得利益。国外有大量的专业专利公司,就是注册大量的专利,自己并没有产品,也并不想创造这个产品。(记者丁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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