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城镇户籍人口比重为大约35%,按常住人口统计的城镇化率为51%。然而,我们认为这一城镇化率不能反映真实情况。根据日韩两国(与中国人口密度等主要条件近似)跨越刘易斯拐点时期城市化率均达到或超过70%计算,我们估计我国已参与城市工商业活动为主要职业的人口(包括农民工)比重至少应该接近70%;扣除掉城镇户籍人口,则占我国总人口30%~35%的农村户籍人口,有转变为“城里人”的潜在需求,约合4~4.7亿人;即使完全按照51%的城镇化率计算,也约有2.2亿人。长期来看,参照发达国家城市化率,这一数字将会更高。
城镇化建设重点在中小城市,重视生活方式城镇化
《决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从这样的描述来看,城镇化建设的重点与此前市场预期一致,主要是中小城市。而城镇化也不仅仅是简单的进城居住,而是生活方式的全面城镇化,涉及城市建设、公共服务、医疗保障等等。户籍制度的改革将令这一进程加速。
配合其它方面改革,投资机会空间巨大,城镇化带来的投资机会可以配合其它方面改革进行发掘。
首先是医疗服务,随着医疗服务体制改革,社会资本将更多进入这一领域;而社会保障体制等一系列改革将更多的惠及这些正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的农村人口,带来巨大的需求空间。
其次是消费升级。消费升级已经在发生。但随着各地农村土地等资源流转试点扩大,农民收入有可能迅速提高,在这种条件下,城镇化进程将可能令这部分群体消费升级趋势持续。
最后是公共服务领域,包括交通、供水供电、垃圾处理、住房等等;当然,虽然空间较大,但这一进程本身应属于中长期投资机会。
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将很可能给地方政府带来社会保障支出压力。从我国现实情况来看,东部地区财政收入相对富裕,且城镇化进程较快;而中西部地区财政收入明显较少,却又城镇化率较低,是未来城镇化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