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前,中国网民数量已经超过6亿,在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同时,网络虚假信息、网络诈骗等问题,冲击了当前网络法治安全。
互联网发展离不开法律保障。如何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进程,让网络空间法治体系建设更具针对性?近日,中央网信办召开各界人士座谈,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讨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中央机关代表、知名专家学者、部分网站负责人、律师代表与网民们“面对面”,共同探寻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的“良方”。
网民之忧:
虚假、暴力信息充斥网络
(图片来源于网络)
网络上什么行为最让人反感?网络上什么行为最让人痛恨?面对这两个问题,网民赵继亭直言,“最反感黄色新闻,最痛恨的是虚假信息。”
在北京民政部门任职的网民李靖,已经有15年网龄。作为一位年轻孩子的母亲,自己每天看到网上层出不穷的重口味信息,总感觉“忍不了”。在她看来,尤其是涉及黄色、暴力信息,很容易“毒害”孩子,这些都令她忧心不已。“网络是一个工具,线下每个人都要遵守公约,希望在线上也一样。”李靖说。
针对网上黄色、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无形中对青少年的“毒害”,“妈妈评审团”代表谷金玉也和李靖所持观点类似。
作为一名青少年心理工作者,在谷金玉看来,对孩子价值观的影响比衣食住行更重要。“内在价值观受到了影响,他的行为就会随之改变。”谷金玉以“看病”为例,进一步阐述自己的观点:“去医院看病会分儿童医院和成人医院,但进入网络都是一样的,看到的信息也都一样,没有区分。”
同样有着10多年网龄的网民院浩,虽然觉得自己多年来通过网络学到了很多知识,但同样也深受“网络无序”的影响。“网上时常出现网购被骗、虚假广告等,还有些网民网上情绪化较强,没有规矩意识。”
业界发声:
网络空间法治化亟待加强
“随着网络技术普及,网络确实是融入了我们的生活,但与此同时不当的网络行为,包括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情况日益增加。”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处长卢宇蓉认为,当前网络违法犯罪行为首先是针对网络实施犯罪,主要表现为制作传播网络病毒,或者通过其他技术手段侵入、破坏或者获取网络空间的各种资源;其次是将网络作为一种手段实施犯罪,如盗窃、诈骗、诽谤等,“利用网络的经济违法犯罪有上升态势。”卢宇蓉介绍说。
而除了网络犯罪日益严重,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垃圾信息泛滥等也成为了网友议论焦点。记者了解到,目前网络上假冒好友、网络钓鱼等诈骗方式层出不穷。“现在很多人每天接触无数次垃圾短信,对垃圾信息的防治要提到议事日程。”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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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互联网安全”这个话题,不少业内人士上升到了国家安全层面。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认为,“在互联网发展初期,国家安全是第一位的。如何让自己国家的互联网发展起来,我们的立法又符合国家利益,再保证产业安全或者经济领域发展的安全。”
据了解,目前中国有6亿多网民、5亿手机网民,有400万家网站,每天网上流动信息有200亿条,是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市场。这也无形中为网络治理增加了难度,在采取相关治理措施时,来自现实各方的压力可见一斑。
“我们现在整个网络安全立法起步不晚,但面对云计算大数据的发展,尤其是去年‘棱镜门事件’后,网络安全更为严峻和复杂。网络安全方面立法显得不足。”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周汉华说。
与周汉华看法类似,北京市朝阳区律协民事业务研究会主任张金澎认为,目前互联网发展在法律规范方面并不健全,“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建立‘法治体系’,前提是有‘法律体系’。我们互联网‘法律体系’还是欠缺的,逐步完善相应的‘法律体系’,再逐步进入‘法治体系’建设。”
而随着网络对生活影响逐步深入,网络纠纷事件也此起彼伏。但很多时候由于种种原因,让当事人、律师以及执法部门都困惑不已。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家力以工作中遇到的案件现身说法,“网络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网络监督执法力度差,很多客户说不打官司,打不起官司,到网络投诉,但具体由谁来管?行政执法在这一块明显缺位;案件发生后依照什么处理,找不到侵权者,找到后根据什么处理,赔偿数额是什么……这都是令法官困惑的问题,呼吁司法改革电子取证方面要加强。”
科学立法:
多措并举推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
中宣部副部长、中央网信办主任、国家网信办主任鲁炜表示,要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就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网上网下两种资源,加强网络立法、网络执法、全网守法,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实现网络健康发展、网络运行有序、网络文化繁荣、网络生态良好、网络空间清朗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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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立足我国当前网络法治安全发展实际,如何切实做到依法办网、依法上网、依法管网?如何做到科学立法,进一步推进网络法治化建设进程?业界专家学者纷纷开出“处方”:
●王四新:(中国传媒大学政治与法律学院教授、副院长)
【观点】网络法治化要讲究技术标准与法律标准统一
【关键词】技术标准 法律标准
【解读】法治化容易偏向规则,偏向人为制订的规则体系对网络产业、网民行为的规范、约束和指导,但实际上在网络空间,更应该注重作为网络基础设施主导性因素的技术标准。
这些技术标准以各种形式表现,一定要在熟悉网络技术前提下,在掌握网络技术标准前提下立足。比如,要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其调整对象是网络,网络是什么样的东西没有搞清楚之前,纯粹用法律的规则体系来规范和约束,可能会犯主观性错误,所以强调法治很重要,但更要注重一些技术标准或技术性的决定要件。
●高子程(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观点】区县一级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关键词】行政监管 行政处罚 法律顾问制度
【解读】一方面是关于行政监管,急需加强网络和行政监管立法,或者说对于网络行为,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制订相应的监督、管理、处分措施。目前这里非常欠缺,立法工作需要加强,执法水平也需要提高。
其次是行政处罚方面。目前,虚拟空间实施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立法很严厉,但是执法水平,特别是区县一级的执法水平有待提高。如果执法水平不当造成负面影响,会损害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另外,刑事处罚应该作为网络空间法治建设的震慑手段,对于极端情况须启动刑事处罚程序,但不能像行政处罚那样作为常规手段,所以建议依法处罚网络空间违法行为方面,特别需要区县公安机关执法水平提高。
如何使用行政监管手段和行政处罚手段?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举措,这一方面是三中全会的方向,另一方面更现实的是在各级机关、网络监管机关、刑事处罚机关,包括网络机构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网络行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张颐武(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主任)
【观点】网络法治化建设中,法律准则、道德伦理并不矛盾
【关键词】伦理谴责 普法 网民主动性
【解读】互联网法律问题有两个层次比较重要,一个是道德层面,在网上达成共识,大家不能那么做,这是道德共识,不涉及法律问题,当然后面还有一个底线,就是法律约束,它是互联网运作的基础,是我们管理互联网,网民使用互联网,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企业运作互联网共同要遵守的法律准则,这和道德伦理间并不矛盾。
加强互联网法律知识的普及。比如实名制在操作中遇到很多困难,但怎么样更加有效运作,同时让公众了解互联网运作基础,还有很多宣传普及工作。
同时,发挥网民的主动性,在道德伦理方面建立解决问题的机制。比如采取民间协调,形成一些道德委员会,采取伦理谴责、伦理管理、伦理诉求等,以更快捷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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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观点】中国网络法治建设推动国际网络法律秩序建立
【关键词】基本法 法治意识 国际网络法律秩序
【解读】依法治国总体规划包括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网络世界需要网信办方面有一个总体引导,提出建设总目标、总任务,从立法执法守法司法各方面有总体考虑。在网络立法方面,目前比较迫切的还是有一个基本法。依法治网的“法”在哪里?法律是行政机关的“营业执照”,网络空间也要有“营业执照”,通过立法授予管理网络职权。
网民要有法治意识,这比现实世界的法治意识更需要、更迫切。很多时候靠自律,法治思维不仅仅是对党政机关,对网民、对普通老百姓来讲,也需要有法治意识。
在中国开展网络法治建设也要考虑在国际上有同样的国际视野。网络空间毕竟是一个新生事物,很多国际规则不确定,要通过中国的网络法治建设来推动国际网络世界法律秩序建立。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网络国家,拥有最多网民,在建立国际网络秩序方面应该发挥主导作用,作出中国人的贡献。